close

台北時間今天5月6日凌晨最古老的英足總杯決戰落幕,由「藍軍」切爾西隊長特里笑捧第131屆冠軍獎盃。儘管切爾西笑到了最後,但比賽卻不乏爭議和亮點, 藍軍「溫布萊之王」德羅巴,8次踏上足球殿堂溫布萊球場8次都進球,特里成為首位以隊長身份代表同一支球隊4次捧起足總杯冠軍的人,並且教頭迪馬特奧先後以球員和教練的身份第3次問鼎足總杯的冠軍。

然而在藍軍奪冠的背後,卻無法回避的是「紅軍」利物浦在比賽中所經歷的卡羅爾漂亮頭頂攻門,究竟是落在門裡或門線外的疑案?從南非世界盃英格蘭對德國時,蘭帕德那記落在門線裡的射球被吹不進後,英國護法大佬實在不該再自大了,起碼該傚仿歐冠聯賽也增設球門線裁判,以維護比賽的公平合理判決。

最終由切爾西歷史上第7次捧起足總杯的冠軍,近6個賽季第4度問鼎。並且藍軍歷史上的總奪冠次數也達到了22次(聯賽4次、足總杯7次、聯賽杯4次、社區盾4次、歐洲優勝者杯2次、歐洲超級杯1次)。對於切爾西來說,本賽季能夠在足總杯奪冠,其實是非常不易的,在經歷了賽季中換帥的波動之後,球隊能夠迅速找回血性和氣質一路過關斬將最終奪冠,確實值得慶祝和歡呼。

切爾西憑拉米雷斯開賽11分鐘的首開紀錄,一下讓比賽變得不會沉悶,因為只要有一方打破僵局,在決賽中兩隊都必須放下包袱全力以赴。進入下半場,落後的利物浦沒有立即作出調整,反而讓切爾西的蘭帕德和德羅巴抓住機會擴大了領先優勢。34歲的魔獸德羅巴在52分鐘憑個人能力將皮球再次送入雷納把守的大門,切爾西2比0領先。這是德羅巴在溫布萊大球場的第8個進球,也是他代表切爾西在決賽賽場上的第6個進球。

有了溫布萊之王的發揮,利物浦似乎已經提前被宣告了死刑。55分鐘,在德羅巴進球後3分鐘,紅軍教頭達格利西終於意識到應該做點什麼扭轉一下場上的局勢,於是調換高大鋒將卡羅爾上陣,利物浦在換人調整之後立刻起了效果,身材高大體型健碩的卡羅爾,站在藍軍的防線中就成為了利物浦進攻的堡壘,伊萬諾維奇和特里幾乎沒有在爭頂中占過便宜。有了卡羅爾這個支點,另一鋒將蘇亞雷斯的技術和所要承擔的防守壓力也驟然減輕。先在65分鐘,以往禁區內略顯笨拙的卡羅爾,竟戲耍特里之後破門入網扳回一城。

追回一球之後的紅軍更加堅定了高空轟炸的戰術策略,兩側不斷的起球,再加上切爾西球員的體力開始急速下滑。第83分鐘,全場比賽最富戲劇性,也是最具爭議的鏡頭發生。卡羅爾的頭球攻門被切赫從門線前撈出,幾乎所有的利物浦球員和球迷都已經開始慶祝,因為他們認定皮球已經入網。但助理裁判和主裁判都沒有認定進球有效,比賽還在繼續。

雖然從慢鏡頭重播完全看不出進球是否有效,但賽後英國的各大媒體也都紛紛採用「爭議」來解釋這一進球。但毫無疑問的是,在這個爭議球之後,利物浦就徹底失去了繼續戰鬥的決心和勇氣。

對於利物浦而言,他們的賽季卻已經在溫布萊大球場提前畫上句號。但對於切爾西來說,他們接下來更重要的比賽是5月19日的歐冠聯賽與拜仁爭霸,切爾西還有更值得拚搏和奮鬥的目標。

發哥還想多談長久以來備受爭議的「門線裡外」進球老問題。還記得英足總杯準決賽切爾西5比1淘汰托特納姆熱刺之役,就曾上演門線裡外的懸案:馬塔射出的皮球疑似沒有過線、卻被裁吹作有效,切爾西受益於此球、熱刺一蹶不振;到今凌晨足總杯決賽溫布萊又現門線裡外懸案,卡羅爾頭球攻門疑似被藍軍門神切赫從門內撲出,裁判示意比賽繼續,切爾西又成門線懸案的受益者。

卡羅爾頂出的皮球,究竟整個越過球門線了沒? 經過多方位、全角度的慢鏡頭分析,依然很難清楚地判斷皮球是否過線,因為:首先,卡羅爾頂出的皮球在接觸到切赫的一瞬間,皮球在空中、從側面攝影機位拍到的照片看,並不能判斷皮球是否過線;從卡羅爾頭槌攻門到切赫奮力撲救,這一過程不超過0.5秒,這加大了裁判吹罰的難度,此懸案與南非世界盃諾伊爾撈出蘭帕德那記砸地、過球門線之球不屬一類事件。其次,馬塔在準決賽攻入的那記幽靈球(與此球一樣難辨過線與否)後,英倫足壇風聲很緊,下賽季英格蘭可能就要引入判定球門線技術,雖說切爾西準決賽就是門線懸案受益者,但此番藍軍作為防守方、裁判吹罰此類情況相對保守,是可以理解的。

發哥比較肯定英國每日電訊報評論員說得更確切:「皮球的2/3過線了,但是球確實沒有完全進門線內。助理裁判的判決十分準確,甚至可以說非常偉大。我認為這球沒進,但說實話,我看了4次重播,還是很難說……」

足球規則上判定球進或未進,講明是要整個球體都越過球門線才算進網。而裁判不可能在每個0.5秒射門瞬間都完全看清球是否有過球門線,如此艱難任務又可能鑄成比賽輸贏的不公平糾紛,發哥堅持必須引入判定球門線技術來改善足球賽的更公平與合理性。

圖說:紅軍卡羅爾頭頂攻門的球門線裡或外的爭議球。〈相關連結ETtoday新聞雲請順手幫忙點入〉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發哥 的頭像
    發哥

    發哥人生與足球痞客邦

    發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